内容详情

附件1整合后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序号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计价单位

 价格(元)

 计价说明

 支付分类

 

 分类

 1

 011101000010000

 一般诊疗费

 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挂号、诊查、注射(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1

 1.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按8元收取; 

 2.不提供智医助理减收1元; 

 3.不与各类“门诊诊查费”和“注射费”同时收费; 4.对于一个疗程内需要提供多次间断性诊疗服务的(如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只收取首次一般诊疗费。

 2

 诊察费

 2

 011102020010000

 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

 指主治及以下医师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诊查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建档、了解病情和患者基本情况、阅读检查检验结果、分析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断建议的医疗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首诊建档、信息核实、询问病情、采集病史、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评估病情、诊断、制定诊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开具处方和治疗单、开具检查检验单、病历书写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0

 

 3

 诊察费

 011102020010001

 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加收)

 指副主任医师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诊查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建档、了解病情和患者基本情况、阅读检查检验结果、分析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断建议的医疗服务。

 

 

 10

 

 3

 诊察费

 011102020010002

 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主任医师(加收)

 指主任医师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诊查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建档、了解病情和患者基本情况、阅读检查检验结果、分析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断建议的医疗服务。

 

 

 15

 

 3

 诊察费

 011102020010003

 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知名专家(加收)

 指知名专家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诊查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建档、了解病情和患者基本情况、阅读检查检验结果、分析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断建议的医疗服务。

 

 

 40

 

 3

 诊察费

 3

 011102020020000

 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

 指主治及以下医师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断,同时可结合现代医学,为门诊患者制定诊疗方案。

 所定价格涵盖首诊建档、信息核实、询问病情、采集病史、望闻问切、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评估病情、中医辨证分析、诊断、制定诊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开具处方、开具检查检验单、病历书写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3

 单次就诊不与“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同时收费。

 3

 诊察费

 011102020020001

 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副主任医师(加收)

 指副主任医师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断,同时可结合现代医学,为门诊患者制定诊疗方案。

 

 

 10

 

 3

 诊察费

 011102020020002

 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主任医师(加收)

 指主任医师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断,同时可结合现代医学,为门诊患者制定诊疗方案。

 

 

 15

 

 3

 诊察费

 011102020020003

 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知名专家(加收)

 指知名专家通过望闻问切收集中医四诊信息,依据中医理论进行辨证,分析病因、病位、病性及病机转化,作出证候诊断,同时可结合现代医学,为门诊患者制定诊疗方案。

 

 

 40

 省国医名师加收87元,国医大师加收247元。

 3

 诊察费

 4

 011102020030000

 门诊诊查费(药学门诊)

 指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药学门诊资质的临床药师,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药学/中药学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药学/中药学咨询到用药指导、用药方案调整建议的药学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核实信息、药学咨询、评估用药情况、开展药学指导、协助制定用药方案、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建议、建立门诊药历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

  1.  本项目的药学服务涵盖西药、中药及民族药。

  2.  本项目适用范围为二、三级医疗机构。

 3

 诊察费

 011102020030001

 门诊诊查费(药学门诊)-副主任(中)药师(加收)

 指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药学门诊资质的副主任(中)药师,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药学/中药学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药学/中药学咨询到用药指导、用药方案调整建议的药学服务。

 

 

 5

 

 3

 诊察费

 011102020030002

 门诊诊查费(药学门诊)-主任(中)药师(加收)

 指卫生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药学门诊资质的主任(中)药师,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药学/中药学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药学/中药学咨询到用药指导、用药方案调整建议的药学服务。

 

 

 10

 

 3

 诊察费

 5

 011102020040000

 门诊诊查费(护理门诊)

 指主管护师及以上护理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门诊护理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护理咨询到护理查体评估,制定护理方案的护理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核实信息,护理服务、护理咨询、护理查体评估、护理指导及制定护理方案、护理记录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

 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开展的护理门诊。

 3

 诊察费

 6

 011102020050000

 门诊诊查费(便民门诊)

 指针对复诊患者,提供开具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处方接续的门诊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信息核实、开单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

 互联网远程便民费参照执行

 3

 诊察费

 7

 011102020060000

 急诊诊查费(普通)

 指在急诊区域内,包含为患者提供从建档、了解病情和患者基本情况、分析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断建议的医疗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急诊建档、信息核实、询问病情、采集病史、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评估病情、诊断、制定诊疗方案、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开具处方和治疗单、开具检查检验单、病历书写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0

 

 3

 诊察费

 8

 011102020070000

 急诊诊查费(留观)

 指医师对急诊留观患者进行的诊查服务,并根据病情制定诊疗方案。

 所定价格涵盖留观建档、巡视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病史采集、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评估病情、诊断、制定诊疗方案、开立医嘱、病历书写、病情告知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5

 1.门诊诊查费(留观)参照执行;
2.
当天转住院的,门/急诊诊查费(留观)与住院诊查费用(普通)不得同时收取。

 3

 诊察费

 011102020070001

 急诊诊查费(留观)-急诊抢救室(加收)

 指医师对急诊抢救室中急诊留观患者进行的诊查服务,并根据病情制定诊疗方案。

 所定价格涵盖信息核实、开单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0

 

 3

 诊察费

 9

 011102030010000

 住院诊查费(普通)

 指医师对住院患者进行每日的诊查服务,根据病情变化制定及调整诊疗方案。

 所定价格涵盖住院建档、查房、观察患者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病史采集、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评估病情、诊断、制定诊疗方案、病历书写、开立医嘱、病情告知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7

 

 1

 诊察费

 10

 011102030020000

 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

 指临床药师结合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参与临床医师住院巡诊,协同制定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并进行用药监护和用药安全指导的药学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参与住院巡诊、协同制定个体化药物治疗方案、疗效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安全用药指导、干预或提出药物重整等建议、建立药历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3

 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医师住院巡诊,每日收取13元;住院天数≤30天的,收取费用不超过39元;住院天数>30天的,每30天(含)收取费用不超过39元,最高收费不超过78元。

 2

 诊察费

 11

 011102040010000

 互联网诊查费(首诊)

 指中级职称及以下医务人员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劳务的首次诊疗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问诊到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

 所定价格涵盖信息核实、在线问诊、记录分析、制定诊疗方案或建议,必要时在线开具处方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9

 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的首诊服务。

 3

 诊察费

 011102040010001

 互联网诊查费(首诊)-副主任医师(加收)

 指副主任医师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劳务的首次诊疗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问诊到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

 

 

 9

 

 3

 诊察费

 011102040010002

 互联网诊查费(首诊)-正主任医师(加收)

 指正主任医师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劳务的首次诊疗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问诊到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

 

 

 14

 

 3

 诊察费

 011102040010003

 互联网诊查费(首诊)-知名专家(加收)

 指知名专家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劳务的首次诊疗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问诊到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

 

 

 36

 

 3

 诊察费

 12

 011102040020000

 互联网诊查费(复诊)

 指医务人员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提供技术劳务的复诊诊疗服务,包含为患者提供从问诊到诊断,制定诊疗方案或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

 所定价格涵盖信息核实、在线问诊、查阅既往病历及检查报告、记录分析、制定诊疗方案或建议,必要时在线开具处方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9

 1.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展的复诊服务;

 2.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由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均按此标准收费。

 3

 诊察费

 13

 011103000010000

 院前急救费

 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制定抢救方案,在院前组织开展现场紧急救治。

 所定价格涵盖组织人员、观察、实施抢救、监测生命体征、记录、制定方案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50

 “院前”以物理空间为分界标准。

 1

 治疗费

 14

 011104000010000

 院内抢救费(常规)

 针对急危重症患者,由单临床学科医务人员制定抢救方案,在院内组织开展现场紧急救治,不含心肺复苏术。

 所定价格涵盖组织人员、观察、实施抢救、记录、制定方案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40

 

 1

 治疗费

 15

 011104000020000

 院内抢救费(复杂)

 针对急危重症患者,由两个及以上临床学科医务人员联合制定抢救方案,在院内组织开展现场紧急救治,不含心肺复苏术。

 所定价格涵盖组织人员、观察、实施抢救、记录、制定方案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80

 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1

 治疗费

 16

 011104000030000

 心肺复苏术

 指手术室内外所有行心肺复苏的治疗,使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和呼吸。

 所定价格涵盖组织人员、观察、实施心肺复苏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10

 

 1

 治疗费

 

 1105

 床位费

 

 

 

 

 1.独立卫浴指配有蹲/坐便器、热淋浴和洗手盆,缺少其中一项视为无独立卫浴; 2.精神科封闭病区无独立卫浴的床位费暂按原价格执行。

 

 

 17

 011105000010000

 床位费(单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单人病房及相关设施(病房内使用面积不少于15、独立卫浴、电视机、无线网、沙发、茶几、活动餐桌、双摇床、陪护椅、衣柜,病区内设宣教室、活动室)。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独立卫浴、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床位·

 自主定价

 病房无独立卫浴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按37元收取。

 2

 床位费

 18

 011105000020000

 床位费(二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双人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独立卫浴、无线网、活动餐桌、双摇床、陪护椅、衣柜)。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独立卫浴、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床位·

 58

  1.  病房无独立卫浴的按23元收取;

  2.  病房有独立卫浴但不满足服务产出病房设施要求的,每少一项减收5元。

 2

 床位费

 19

 011105000030000

 床位费(三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三人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0㎡、独立卫浴、无线网、活动餐桌、双摇床、陪护椅、衣柜)。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独立卫浴、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床位·

 47

  1.  病房无独立卫浴的按17元收取;

  2.  病房有独立卫浴但不满足服务产出病房设施要求的,每少一项减收5元。

 2

 床位费

 20

 011105000040000

 床位费(多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多人间(四人及以上)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独立卫浴、无线网、活动餐桌、双摇床、陪护椅、衣柜)。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床位·

 37

  1.  病房无独立卫浴的按12元收取;

  2.  病房有独立卫浴但不满足服务产出病房设施要求的,每少一项减收5元。

 1

 床位费

 011105000040100

 床位费(多人间)-临时床位(扩展)

 指病房外加床。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床位·

 23

  1.  病区病房无独立卫浴的按10元收取;

  2.  在病房内增加病床的,按加床后实有床位数(含原病床)标准收取床位费。

 1

 床位费

 21

 011105000050000

 床位费(急诊留观)

 指医疗机构对急诊留观患者提供的留观床及相关设施。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及管理、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6

 1.床位费(门诊留观)参照执行;
2.
办理住院后的患者按相应床位费标准收取;
3.
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1

 床位费

 011105000050001

 床位费(急诊留观)-急诊抢救室(加收)

 指医疗机构对急诊抢救室中急诊留观患者提供的留观床及相关设施。

 

 

 10

 

 1

 床位费

 22

 011105000060000

 床位费(重症监护)

 指治疗期间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提供的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及相关设施。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病房控温设施、中心监护台,监护设备及其他监护抢救设施、空气净化设施、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65

 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1

 床位费

 23

 011105000070000

 床位费(层流洁净)

 指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提供达到层流标准的洁净床位及相关设施。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全封闭式层流洁净间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300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层流洁净床位需满足I级洁净用房相关要求;不满足I级洁净用房相关要求的层流洁净床位费按150元收取;
2.
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2

 床位费

 24

 011105000080000

 床位费(特殊防护)

 指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提供的放射性物质照射治疗或负压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能源消耗、放射性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放射性物质防护设施及维护(含放射性污染职业监测或环境监测)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30

 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1

 床位费

 25

 011105000090000

 床位费(新生儿)

 指医疗机构对新生儿提供的床位及相关设施。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0

 1.早产儿按照纠正胎龄计算出生天数;
2.
可与产妇床位费同时收取。

 1

 床位费

 011105000090001

 床位费(新生儿)-母婴同室新生儿(减收)

 指医疗机构对母婴同室新生儿提供的床位及相关设施。

 

 

 10

 

 1

 床位费

 26

 011105000100000

 新生儿暖箱费

 通过各种不同功能的暖箱,保持温度、湿度恒定,达到维持新生儿、早产儿或婴儿基本生命需求的目的。

 所定价格涵盖新生儿床位相关设施、暖箱调节、加湿、皮肤温度监测、秤体重、兼备暖箱与辐射台功能、定期清洁消毒、处理用物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6

  1.  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2.  不足半日按半日收取。

 1

 治疗费

 27

 011105000110000

 家庭病床建床费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改造或指导患者改造床位,使患者部分家庭空间具备作为检查治疗护理场所的各项条件。

 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完成家庭病床建床建档(含建立病历)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市定价

 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提供的家庭病床建床服务。建床后,医疗机构继续上门提供巡诊、护理等各类医疗服务的,按照“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收费即可,不再以“家庭病床+某服务”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

 治疗费

 28

 011106000010000

 多学科诊疗费

 指征询患者同意,在门诊及住院期间,针对疑难复杂疾病,由两个及以上相关临床学科,具备副主任(中)医师及以上资质的专家组成工作组,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问诊、综合评估、分析及诊断,制定全面诊疗方案的医疗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病史采集、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综合评估、讨论分析病情、诊断、制定综合诊疗方案、开具处方医嘱(治疗单、检查检验单)、病历书写、病情告知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500

 1.不与各类门诊诊查费同时收取;
2.
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开展的多学科诊疗服务;
3.
计算学科数量时,药学、护理及患者住院所在学科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算;
4.
门诊诊查时间每次不少于20分钟,住院诊查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

 诊察费

 29

 011106000020000

 会诊费(院内)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科室间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所定价格涵盖病史采集、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病情分析、提供诊疗方案、开具处方医嘱(治疗单、检查检验单)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学科·

 15

 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1

 诊察费

 011106000020001

 会诊费(院内)-副主任医师(加收)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科室间请副主任医师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学科·

 5

 

 1

 诊察费

 011106000020002

 会诊费(院内)-正主任医师(加收)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科室间请正主任医师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学科·

 10

 

 1

 诊察费

 30

 011106000030000

 会诊费(院外)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医院间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所定价格涵盖病史采集、查体、一般物理检查、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病情分析、提供诊疗方案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通勤、住宿等非医疗成本)

 学科·

 15

 1.本埠院外会诊按照“上门服务费+会诊费(院外)”的方式收费;
2.
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3.外埠院外会诊实行市场调节价。

 3

 诊察费

 011106000030001

 会诊费(院外)-副主任医师(加收)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医院间请副主任医师进行的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学科·

 5

 

 3

 诊察费

 011106000030002

 会诊费(院外)-正主任医师(加收)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医院间请正主任医师进行的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学科·

 10

 

 3

 诊察费

 31

 011106000040000

 会诊费(远程会诊)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方和受邀方医疗机构通过可视视频实时、同步交互的方式开展的远程会诊。

 所定价格涵盖通过互联网远程医疗网络系统搭建、维护、邀约、应邀、可视视频实时同步交互、资料上传、问诊、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在线讨论病情、提供诊疗方案、出具诊疗意见报告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自主定价

 1.受邀方为外省医疗机构的,执行受邀方收费标准;受邀方为本省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收费不超过600
2.
收费范围限国卫医发〔201825号《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准许开展的诊疗服务

3.
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3

 诊察费

 32

 011107000010000

 上门服务费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自主定价

 1.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
2.
计价单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专业人员。例如由1名医师、1名护理人员同时提供上门服务的,收费为“上门服务费”价格×2; 
3.“
上门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为各类群体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即上门提供服务本身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医疗服务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
4.
对于
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3

 诊察费

 33

 011108000010000

 远程监测费

 指医技人员为院外患者提供的远程实时监测服务。

 所定价格涵盖信息核实、检查设备功能、安置远程监测设备、指导使用、程控打开远程监测设备、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判断、结果反馈、提供建议,指导随访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80

 1.具备远程实时监测功能,且实时传输数据至医院端供医生了解病情的装置使用时可收取该项费用。仅具有数据存储功能,不能实时传输数据的设备不得收取此费用;
2.
远程监测范围仅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开展的心电监护、除颤器监护、起搏器监护等项目。

 3

 检查费

 34

 011109000010000

 安宁疗护费

 指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诊查、护理、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

 所定价格涵盖患者病情评估、诊查、分级护理、各类评估工具使用、心理及精神疏导、情绪安抚、沟通陪伴、临终关怀、个性化支持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260

 “安宁疗护”中所含具体服务事项,以国家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为准;不与各类“住院诊查费”和“分级护理”同时收费。

 2

 其他费

 35

 011109000020000

 救护车转运费

 指医疗机构(含120急救中心)利用救护车转运患者的使用费用。

 所定价格涵盖含救护车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过路过桥费。

 公里

 2

 1.本项目按照基础费用和里程费用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基础费用为40元(五公里内),里程费为每公里2元(超过五公里);
2.
急危重症需要使用ECMO、有创呼吸机等生命维持系统带机转运的,按照“救护车转运费+相应设备治疗价格项目”计费;
3.
非急救转运参照本项目收费; 4.往返里程为患者上车救护地点至救治目的地距离的二倍。

 3

 其他费

 011109000020001

 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加收)

 指医疗机构(含120急救中心)高层人力转运患者后,利用救护车转运患者的使用费用。

 

 

 15

 指二层及以上无电梯人力转运。

 3

 其他费

 36

 011109000030000

 航空医疗转运

 指医疗机构(含120急救中心)利用各类航空器转运患者的使用费用。

 所定价格涵盖航空器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自主定价

 

 3

 其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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