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十七冶医院2025年阳湖新院区ERCP、CT、DR、乳腺钼靶等放射装置应用项目预评价、控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请仔细阅读本总则,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马鞍山十七冶医院2025年阳湖新院区ERCP、CT、DR、乳腺钼靶等放射装置应用项目预评价、控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2. 项目地点: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4. 项目工期:60天(以书面通知日期开始计日)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射线装置 | 类别 | 数量 |
ERCP(中C) | 二类 | 1 |
数字胃肠机 | 三类 | 1 |
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DR) | 三类 | 3 |
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CT) | 三类 | 2 |
乳腺钼靶 | 三类 | 1 |
1、为马鞍山十七冶医院医院提供数字胃肠机、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DR(3台)、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CT(2台)、乳腺钼靶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防性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协助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系列服务。
2、负责马鞍山十七冶医院ERCP项目通过安徽省卫健委的预、控评评价及安徽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保证安全合规正常运行。
3、提供专业建议,指导马鞍山十七冶ERCP项目的施工与建设。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证书技术服务范围至少包含医用加速器、X射线相关放射检测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2.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并提供三年内环评及竣工验收项目记录。
8.供应商不得存在的以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报价要求
1. 贵公司应按照本询价函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报价;
2. 最高限制价:9.88万元(高于最高限制价响应文件被否决);
3. 报价应合理、真实、完整,不得有虚报、漏报、重复计算等情况;
4. 报价应以人民币计价,并注明税率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
2. 报价递交方式:快递、邮件、现场提交
3. 报价递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湖南西路699号,中冶华天马鞍山十七冶医院楼2楼医工部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单(报价内需要具体清单、价格、税率、服务承诺等)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业绩、机构专业资质等
3、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贵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实施;
2. 我方有权对贵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有权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3. 项目图纸可与联系人沟通获取
七、联系人
对本次询价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联系人
联系人:凌老师 电 话:15755541846